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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举报 2018-10-26 09:57   关注:25   回答:0

已经到港的海运货没有提前申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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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进出口报关顾问:顾先生

联系电话(VX同步):13337813695    QQ:754188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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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是专业的进口代理公司,十三年来专门从事化妆品、新旧机电、食品、化工品等的进口代理服务,有着丰富的清关经验,旨在为客户提供最方便快捷的清关服务。我司在全国各港口有十余家分公司,旨在为客户提供最全面的服务,能提供一个门到门全程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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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到港未提前申报请及时联系我司

1、进出口货物申报有哪些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和纸质报关单形式。目前,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主要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在向未使用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业的海关申报时,报关企业可以采用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

2、海关对申报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3、为什么必须用正本提单向海关申报?

  正本提单、运单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持凭提货的物权凭证,也是向海关报关时必备的随附单证,企业应凭正本提单、运单办理通关手续。海关在放行时货物时,应在正本提单、运单上加盖放行章。

 

货物到港未提前申报请及时联系我司:顾1333781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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